泰安应急管理政策百问百答(第十二期):“大警示大学习大反思”活动解读

2024-01-08 11:34:2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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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8日讯 为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了解应急管理政策,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应急管理政策百问百答”系列宣传,以问答形式解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在“泰山安全网”“安如泰山”微信公众号开设“应急管理政策百问百答”栏目,并通过各媒体广泛宣传。本期内容为:“大警示大学习大反思”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解读。

  1、哪些人员需要参加“三大活动”?

  答:按照市安委办文件要求,本次“三大活动”覆盖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生产一线员工,也包括企业班组长、车间主任、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和安全分管负责人等生产系统各级各类管理人员。

  2、“三大活动”由谁组织?

  答:企业是“三大活动”开展的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规模和管理层级设置情况,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组织,规模小的单位可以集中组织。

  3、开展“三大活动”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员工“三违”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让员工直观了解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三违”后果,强化安全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员工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处置方案等,让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技能。通过开展反思讨论,发动一线员工查改身边隐患和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隐患、杜绝“三违”现象,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4、“三大活动”的时间安排是怎么规定的?

  答:“三大活动”贯穿一季度三个月,要求每个月不低于三次循环强化。“大警示”“大学习”“大反思”三个环节可以分阶段接续组织,也可以根据实际分场次安排,每个环节每月都不低于三次。

  5、“三大活动”与企业常规活动怎样融合?

  答: 要把“三大活动”与企业“晨会”“班前班后会”“开工第一课”“三级安全教育”“内部隐患排查”等常规安全活动融合,以“三大活动”深化企业常规安全活动。其中,“三大活动”计划纳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大警示”“大学习”情况纳入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查改隐患和“三违”情况纳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管理。

  6、事故警示案例从哪里收集?

  答:市安委会办公室汇集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有限空间等常见类型的事故案例,挂载在泰山安全网“安全生产公开课”栏目并持续充实,目前已经收集40余部,供企业学习选取。各级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收集有关事故案例,丰富警示素材。

  7、“大警示”环节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实际,突出本企业、本车间、本岗位、本工种的风险特点,选取有针对性的事故警示片和事故案例,组织一线员工集中观看学习,切实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每月不低于三次循环强化,每次观看学习的警示片和案例不要重复。

  8、“大学习”的内容包括哪些?达到什么学习效果?

  答:“大警示”后,组织员工集中学习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及管控措施、本岗位涉及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通过“大学习”让员工明白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和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

  9、“三大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什么?

  答:发动一线员工查改身边隐患和“三违”现象是本次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在“大警示”“大学习”基础上,组织员工开展大讨论、大反思,对照事故案例暴露的原因,查找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对照安全技术标准和劳动纪律,反思自身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企业建立查改问题台账,逐个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三大活动”取得实效。

  10、“三大活动”任务分工是怎么明确的?

  答: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三大活动”开展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述职承诺内容;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是活动开展的直接责任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有关企业的“三大活动”,负责调度报送市管企业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功能区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按照企业管理权限,负责督促指导属地企业的“三大活动”并调度报送开展情况。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督促、调度活动开展情况。(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