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文物保护法贯彻执行工作
鲁网4月11日讯 4月9日,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艳带队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东平县文旅局负责同志陪同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戴村坝景区、115师后方医院旧址、尧陵禅寺、尚书林、梁氏墓群等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建设、经费投入和文物修缮保护、活化利用等情况,并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要充分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立足东平县实际,完善保护措施,做好文物修复和管理工作;要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履行监管职责,真正形成重视文物、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文物与文化产业、旅游开发紧密相连,积极推动文物保护成果创造性转化。(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