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区第十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1月30日公开摇号

2019-01-28 12:11:00 来源:泰山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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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1月28日讯  泰安市市区第十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选房顺序号公开摇号公告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便于保障家庭了解摇号全过程,及时获知摇号信息,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定于2019年1 月30日上午9:00在泰安市电视台演播厅举行泰安市市区第十批保障房选房排序摇号仪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摇号家庭情况

  本次摇号的为纳入2017年退役士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并经动态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共计1231户(详见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tazzfdc.gov.cn),其中优先家庭86户,普通家庭1145户。(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

  二、摇号规则

  1、由公证人员对摇号设备、摇号数据库和摇号程序进行公证,由摇号家庭代表操作摇号程序随机产生选房顺序号。

  2、参与摇号家庭分优先家庭组和普通家庭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符合《泰安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泰政办字〔2016〕60号)规定的优抚对象的、工会认定特困职工、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特殊申请家庭优先摇号。

  3、在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设备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摇号中断并导致摇号数据丢失的,之前的摇号结果无效,需重新摇号;摇号中断但摇号数据未丢失的,之前的摇号结果有效。

  三、轮候分配情况

  轮候分配的房源为腾空现房和在建的新建(购)公共租赁住房,将根据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和房源情况分批次进行选房。

  摇号过程将通过泰安电视台第三套节目(公共频道TATV-3)现场直播,泰山网(网址:http://www.1545ts.com)同步直播。市房产管理局在建设大厦(东岳大街382号)四楼西侧会议室设立摇号仪式分会场,确实无法在家中收看电视、网络直播的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件(每户限一人)到分会场收看电视直播。

  泰安市市区第十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公告

  一、轮候分配房源情况

  轮候分配的房源为腾空现房和新建(购)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将根据房源情况分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选房房源

  第一批次轮候选房房源为腾空现房,共计276套,计划2019年3月份组织选房,保障家庭在选定房源、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和物业费后一个月内交付使用。具体房源位置及户型情况如下:

  1、惠普家园西区:长城路以西、万官大街以北、中心医院分院对面,房源45套,均为二室一厅;目前无集中供暖;

  2、高铁新区A区:位于高铁新客站以北、西外环路以东,房源171套,其中:二室一厅28套,一室一厅130套,一室公寓13套;

  3、御驾新苑小区:位于长城路以东、泮河大街以北,房源5套,其中:二室一厅1套,一室一厅4套;

  4、岳秀福邸小区一期:位于迎胜南路以东、肿瘤医院以南,房源10套,均为一室一厅;

  5、润丰园小区:位于梳洗河以东、南湖大街以南,房源45套,其中:二室一厅5套,一室一厅40套。

  (二)其它批次选房房源

  1、后续的腾空房源。根据腾空房源的情况适时组织选房。

  2、目前在建的新建(购)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完成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适时组织选房。

  (1)岳秀福邸小区二期:位于迎胜南路以东、岳秀福邸小区一期以南,房源408套,均为一室一厅。预计于2019年12月底前建设完工。

  (2)福盈天际小区6号楼:位于长城路以西、五环小区以北、精神病院以南,房源276套,均为一室一厅。具体时间以建设完成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时间为准。

  二、选房规则

  1、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选房时,将根据本次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2、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纳入轮候选房范围的轮候家庭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选房,其中:不参与选房的,继续保留轮候选房的资格;参与选房的,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房后又放弃所选房屋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3、轮候选房时,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根据每批次待选房源情况,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依次通知轮候家庭领取选房通知书(联系电话发生改变的,请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未按期领取选房通知书的轮候家庭,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资格,纳入后续批次的轮候选房;领取两次选房通知书不按期参与选房的, 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4、轮候选房时,腾空现房、建设完成的新建(购)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数量,能满足全部未选房的轮候家庭选房时,轮候家庭必须领取选房通知书参与选房,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选房通知书参与选房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5、申请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限选一室一厅、一室公寓房;申请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可选择所有房源。

  6、申请家庭成员去世、离异需要核减人口和孩子出生增加人口的,请凭相关材料直接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人口变更手续。

  7、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家庭人口增加,在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增加人口书面申请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后,需7日内到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重新提交家庭自有房产、收入、财产等申请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未按期向街道办事处重新提交家庭自有住房、收入、资产等材料的,将不予增加人口。按期向街道办事处重新提交家庭自有房产、收入、资产等材料的,经审核不合格的将予以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