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永征决定逮捕

2019-02-21 10: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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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2月21日讯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征(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永征决定逮捕。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