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永征决定逮捕
鲁网泰安2月21日讯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征(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永征决定逮捕。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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