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征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2019-04-04 19: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泰安4月4日讯  (记者  周宁)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征(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永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永征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土地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