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至7日!泰山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2019-11-04 15:1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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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4日讯(记者 周宁) 近日,泰山区政府网站发布《泰安市泰山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11月3日起开始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为做好泰山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选岗、上岗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报名招聘:

  1、现户籍为泰山区,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置地必须为山东省内且非泰安市市直、泰安市岱岳区)安排工作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

  2、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由市直安置的革命伤残退役士兵、低保家庭士兵和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

  已办理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现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退役安置时办理了自谋职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自动辞去公益性岗位的,被单位解除公益性岗位协议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不在报名范围。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7日。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请下载“泰安市泰山区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及如下材料到泰安市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组办理报名登记: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原件与复印件;

  2.政府安置后在单位失业下岗退役士兵提供《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3.非泰山区安置的山东省内其他地方安置人员,提供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信、安置接收单位证明信、《失业证》或与安置接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残疾军人、低保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四)报名审核。

  报名现场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收取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对户籍和安置情况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造册再分别移交区市场监管、民政、公安、人社部门对工商注册、创办社会组织、犯罪记录、就业状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全部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1月15日至20日在泰山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开选岗

  对经审核全部符合条件人员,经公示后进行公开选岗。

  (一)分批选岗。

  本次选岗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安排残疾军人退役士兵、低保家庭退役士兵和男性年龄50周岁(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女性年龄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退役士兵选岗;第二批安排45周岁以上的男性退役士兵和女性退役士兵选岗;第三批安排其余人员选岗。

  (二)选岗顺序。

  按照革命伤残退役士兵、低保家庭退役士兵及其他退役士兵的类型依次选岗,选岗顺序按照年龄从大到小排列,年龄相同者军龄长的排在前。

  三、组织上岗

  (一)开具上岗介绍信。

  为选到岗位退役士兵开具上岗介绍信,介绍信开到单位主管部门,退役士兵持上岗介绍信到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二)转交上岗人员信息名册。

  将公益性岗位选岗人员信息名册交相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基本情况,做好协议签订、岗位安排和人员管理工作。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通过泰安日报、泰山晚报、泰安市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通知。

  (二)公益性岗位在选岗现场张贴公布,各批次具体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8-8226760,0538-8226968

  泰山区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