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车辆年审可提前3个月办理 年底审车莫扎堆

2019-11-16 14: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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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6日讯 每逢年底,就到了年审高峰期。其实,只要合理安排车辆年审时间,就可以避免想避免年审排长队,年审可以提前3个月办理。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24号)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六年免检

  载客数小于7,注册登记日期距今不超过六年的非营运轿车,微型载客汽车,六年内无需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车辆。在注册后每两年(不包括第六年),由车主本人或委托人到交管部门或者在“交管12123”APP上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即可。

  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合格标志,免于上线检验,由车主本人或委托人到交管部门或者在“交管12123”APP上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即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四)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本网记者综合泰安车管、泰安民生网报道)

责任编辑:张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