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排名及奖惩情况公布(11月上半月)
鲁网11月19日讯(记者 周宁) 日前,记者从泰安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泰蓝天指发﹝2019﹞11号)有关要求,2019年9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周排名通报一次,每半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
2019年11月上半月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排名及奖惩情况
1、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2、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3、奖惩情况
1、2019年11月上半月,岱岳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并列第一位,奖励100万元(各50万元);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排倒数第一位,需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
2、2019年11月上半月,粥店、财源等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分别排前第一、第二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北集坡、泰前等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分别排倒数第一、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20万元、10万元。
责任编辑:张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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