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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车管所民警跨市办案 收缴上路报废货车

2019-07-04 15: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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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7月4日讯(记者 周宁) 记者从“宁阳交警”微信公众号获悉,7月3日,经过多日的缜密侦察、固定证据,宁阳交警大队车管中心迅速出击,奔赴临沂市平邑县,在当地交警大队大力支持下,将公安部交管局督办的重点报废货车成功收缴,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道路安全隐患。

  车牌号为鲁J54**5的大货车是黄标车,于2014年被宁阳车管部门注销,属报废车辆,但公安部交管局监控平台发现,这辆车近期出现在平邑县,仍在道路上行驶,要求属地车管所迅速查办,接到命令后,车管中心按照大队长“务必追回、消除隐患”的要求,由车管中心主任带队,迅速开展摸排,并向平邑县交警大队发出协查通报,请求支持,办案民警调出2014年前后该车卡口照片,与平邑警方发回的照片进行比对,通过车头特征、粘贴标志,基本确认是同一辆车。

  事不宜迟,为防止该车继续流窜,7月3日早7时,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平邑县,得到平邑交警的全力支持,派出专人、提供专车协助行动,双方通过查看监控,发现该车后车厢内有一台小型挖掘机,由此分析该车应该在县城某工地施工,经验丰富的当地交警首先梳理了几处正在施工的大型工地,缩小了摸排范围,上午11时,专案民警在排查到第二处工地时,发现一辆蓝色货车停在那里,经过侦察进一步确认,这就是要找的鲁J54**5号报废货车,民警立即通知辖区交警中队赶来增援,将车辆查扣,并找到了在工地附近的车主王某,王某在接受询问时说,这辆车是在某拆车市场购买的,开回平邑后拉着挖掘机在各工地施工,没有固定驾驶员,都是通过微信随时联系,如果你们晚来一天,就跑到外县了,民警向王某亮明身份和来意,依法将车辆予以收缴,与当日下午16时拖回泰安进行强制报废,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交警在此提醒各位朋友:报废机动车安全性能低,非法改装拼装等现象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事故后大多数因未投保保险、未悬挂号牌或者悬挂假牌、套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往往因无力赔偿而选择逃逸。由于此类车辆套用信息与登记信息也完全不符,给公安交管部门侦破肇事逃逸工作带来极大难度。即使案件侦破,由于报废车无法投保,部分车主也无力赔偿,事故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车型不同,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机动车依法收缴、强制报废。更重要的是,辛辛苦苦费时费力费钱学来的驾驶证会被吊销。

  所以,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后,应主动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并选择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