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国标”电动车已抢先上市 身价上涨几百元

2019-03-01 09:58:00 来源:最泰安全媒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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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3月1日讯  今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将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对于“新国标”的一些规定,不少市民有疑问,目前市场上新国标电动车是否已经开始售卖,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如何处理,有关部门是否会对“旧国标”电动车进行整治? 带着种种疑问,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商家:“新、旧国标”电动车都在售,“旧国标”电动车不知如何处理

  青年路南段是泰安东部售卖电动车集中地之一,2月27日,记者走访了此处的商家,发现多数商家“新、旧国标”电动车都在售卖,有的商家表示,不清楚“旧国标”电动车应如何处理。

  “店内售卖‘新国标’电动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旧国标’电动车也在正常售卖,工厂已不再生产‘旧国标’电动车。”青年路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旧国标”48伏、12安的电动车价位在1700元到2200元,“新国标”48伏、12安的带有脚踏的电动车价位在2300元以上。“现在‘新国标’电动车比差不多性能‘旧国标’的电动车都要贵点,差不多能贵几百元,但各项指标都严格按照要求制定。”

  针对在售的“旧国标”电动车如何处置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暂时没有收到厂家的通知,不知道是否需要将“旧国标”电动车返厂,“可能有一个过渡期吧。”工作人员说。

  另有一家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春节前该店开始售卖“新国标”电动车。“平时到店里咨询电动车的市民多数想要‘新国标’电动车,‘旧国标’电动车销量明显不好,有时两三天才卖出去一辆‘旧国标’电动车。”该店工作人员说。

  还有电动车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道,“店里‘新国标’电动车的数量占在售所有电动车的一半多,消费者可以自由选购。”

 

  27日,记者到泰山大街光彩大市场进行走访。在光彩大市场南门附近,记者看到有多家电动车专卖店,包括十余个知名品牌。经走访得知,大部分商家都已了解国家出台的电动车“新国标”政策,店铺内基本是“新国标”和“旧国标”的电动车同步售卖。“我们店铺内大部分为‘新国标’的电动车,也有‘旧国标’电动车。”其中一家电动车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说道,“现在‘新国标’”还未施行,但我们已接到厂家通知,新政策施行后,厂家会全部生产‘新国标’车辆。”

  部门: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正在起草阶段

  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不少市民关心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如何处理。据了解,按照工信部要求,“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那么我市相关部门是否对“新、旧国标”电动车有什么新规定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称,新国标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主要是让销售商淘汰“旧国标”电动车。国家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使用过渡期国家规定为3年,但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意见,目前山东省和泰安市均未出台实施意见。

  那么在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会不会对“旧国标”电动车进行整治呢?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称,目前我省的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正在起草阶段,相关管理政策将对外公示,请广大市民关注泰安交警信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