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连涨!泰安部分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再提高
鲁网12月21日讯 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自2020年7月1日起,泰安市泰山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
调整后,泰山区60至64周岁、65至69周岁、7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42元、147元和152元。
居民养老金提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按标准全额支付,泰山区政府追加拨付配套资金237万元,足额划拨各级补助资金。泰山区社保中心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测算申请筹集提标补助资金,确保了提标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账。为把待遇计发落实到位,泰山区社保中心提前做好调整补发准备工作,严格把握发放条件和标准,按月份甄别补发领取条件,按年龄划分三类补发标准,确保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补发精准,调整后的养老金落实高效。此外,泰山区社保中心加强与代发银行的协调沟通、衔接配合,推进社银直联和使用社保卡发放居民养老金,加强与街道人社所联动配合,解答解决居民养老金领取问题,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经办服务效能,确保社会化发放到位。
据了解,泰山区狠抓“按时足额发放+缴费分类补贴”两项重点,对选择300元、500元、600元、800元以上缴费的参保居民,分别给予30元、60元、60元、80元缴费补贴,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按照工作安排,泰山区全区67212名城乡居民补发的7—11月提标养老金,将在25日前与12月养老金同步发放到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手中,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八连涨”。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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