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泰警方破获一起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鲁网2月19日讯 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获悉,2月4日,新泰警方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经查,自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收购银行卡及捆绑的手机卡、U盾、密码器,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25000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泰安网警提醒,收购他人自愿出售的信用卡构成“非法持有”,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账户。不要随意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这些行为存在法律风险,严重的还涉嫌犯罪。不要为了贪图私利,触犯法律的红线。(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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