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泰安频道 > 区县 > 正文

多部门联手发力!泰山区全力做好“扶老助困”工作

2021-12-10 00: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10日讯(记者  张明振)12月9日下午,泰山区召开“扶老助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多部门就社会关注的“扶老助困”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泰山区总工会

  泰山区总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时刻关注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聚焦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了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区职工服务中心每季度对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认真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建立建全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救助的基础工作。对每一户困难职工,一户一策,摸准摸实每一户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生活状况、贫困原因、患病情况、子女就学情况、子女就业需求、住房情况,力求做到救助措施精准、精确,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今年来,全区筹集了救助金11万余元,救助困难职工8人,发放大病救助金3万余元,预计在双节期间为全区筹集送温暖慰问金5万余元,走访慰问30余人。为推动全区送温暖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促进作用,让困难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泰山区民政局

  “围绕养老服务,泰山区民政局成立了泰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山政字【2020】9 号),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家庭四级服务网络,进一步推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泰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赵兴明在发布会现场介绍,区民政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公共体系,大力扶持发展普惠性养老机构,落实资金、土地、税费、融资、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2021 年共发放养老服务扶持资金 1041.5 万元。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在办理城乡低保的基础上,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目前 60-79 周岁老人每人每月 80 元,80-89 周岁老人每人每月 100 元,90-99 周岁老人每人每月 200 元,100 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领取每人每月 300 元的高龄补贴,较好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在社会救助方面,区民政局以完善救助机制、创新救助形式、夯实救助措施为切入点,初步探索出“物质 + 服务”的帮扶救助新模式,织密了社会救助保障兜底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泰山区残联

  近年来,泰山区残联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以“五个全覆盖”为抓手,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为出发点,打造“五心服务”品牌,着力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突出残疾人服务特色,打造为残疾人工作服务的8个“如康家园”、27个“幸福家园”、10个“康复小屋”,形成“社区村有特色,街道镇有亮点”的工作新格局,基本实现残疾人服务15分钟圈。创建开展“菜单式”助残志愿服务,制定志愿服务项目“需求菜单”,辖区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点菜”,由助残志愿者为其提供所需的志愿服务,目前已在全区注册助残志愿者2256人,每年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点菜”服务5000余次。出台涉及养老、医疗、康复等多方面的23项“兜底”式惠民助残政策,将残障儿童免费康复救助年龄段提高至17岁,每名机构康复训练补助15000元,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给予补贴,对考取驾驶证的残疾人给予1500元学费补贴,为2585名重度残疾人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发放辅具2000余件套,为500名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免费安装人工耳蜗手术2例。同时,在各个社区村建立康复站,配备康复员,专门为残疾人开展康复服务。

  预防为要,打造特色鲜明的“泰山品牌”。探索打造了“以预防为主,康复训练为辅,治疗有效结合”的“预防+治疗+康复”的泰山品牌,全面落实“普惠+特惠”政策,深化“互联网+残疾报告”制度,探索出了与智能化、大数据接轨的康复新途径,创出了特色鲜明、群众受益、效果显著的残疾预防+精准康复新模式。目前累计为1826名高危孕产妇和600名0-6岁残疾儿童进行了初筛、复筛诊断,全区脑瘫儿童残疾率由4.5‰下降到0.5‰,残疾儿童康复率达100%。

  泰山区医保局

  医疗保障是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泰山区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努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持续聚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等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一档标准全额补助代缴,个人无需缴费;选择二档缴费的,由财政按一档标准补助代缴,差额部分(110元)由个人缴纳。同时,对经区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困难学生,由财政按一档标准全额给予补助代缴,个人不缴费;对无工作单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按照最高档全额予以补助,个人不缴费。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671人享受困难群体缴费优惠政策,已争取239万医保缴费财政补助资金。

  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模式。作为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先行试点单位,按照70元/人/年的筹资标准,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年老、疾病或伤残等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共确定25家定点护理机构,并逐一签订协议,其中包含12家医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养老院和5家护理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有58人享受护理险待遇,累计报销126万元,长期护理保险报销金额逐年递增,失能人员护理需求有效满足。

  深入探索养老机构医保报销机制。为确保养老机构老年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及时将省庄镇和邱家店镇敬老院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2017年至2020年,两处卫生所共计报销费用21.33万元;对区内泰山慈恩老年颐养中心、泰山医养中心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范围的,均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截至2020年共计拨付医保基金245.73万元,职工医保平均报销率达90.3%,居民医保平均报销率达76.6%。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严格按照《泰安市医疗救助办法》相关要求,强力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截至2021年10月,已实施住院救助1401人次,支出248.35万元;实施门诊救助13921人次,支出45.33万元。救助苯丙酮尿酸症患者56人次,救助支出8.18万元。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