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泰安曝光餐饮服务环节“黑名单”

2019-08-03 10: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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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8月3日讯(记者 周宁) 记者从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日,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19年上半年29批次餐饮环节监督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泰安这些饭店、学校餐厅因抽检不合格被立案调查。

  泰山区2019年第6号通告中,涉及下列产品:

  1、泰安市泰山区泰和祥腊汁肉夹馍店自消的餐盘(自消日期:2019年5月7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2、泰安市泰山区珍玲珑餐厅自消的小碗(自消日期:2019年5月7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3、泰安市泰山区明珠多禾馅饼店自消的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7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4、泰安市泰山区月明餐厅自消的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7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5、泰安市泰山区天翼乡下老家酒店自消的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9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6、泰安市泰山区大森林幼儿园自消的直径5cm碗(自消日期:2019年5月10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7、泰安市中心医院接待中心食堂自消的筷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3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8、泰安市中心医院接待中心食堂自消的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3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9、山东鲁菜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普照寺路店自消的瓷勺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6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10、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食堂自消的勺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5日),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11、泰安正元名饮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消的直径5cm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6日),检验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12、泰安市泰山区同泰小葱拌豆腐菜馆采购的腐竹(生产日期:2019年3月27日),检验结论为水分项目不合格;

  13、泰安市泰山区松源斋驴肉馆采购的腐竹(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日期:2019年3月22日),检验结论为水分项目不合格;

  14、泰安市泰山区亮霞肉夹馍店加工的松菇炖鸡(加工日期:2019年5月8日),检验结论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15、泰安市泰山区林泰水饺园加工的熟猪大肠(加工日期:2019年5月7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16、泰安市泰山区品否餐饮服务中心加工的熟猪排骨(加工日期:2019年5月7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17、泰安市泰山区同泰小葱拌豆腐菜馆加工的熟鸡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7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18、泰安市泰山区小葛菜馆加工的熟猪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7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19、泰安市泰山区新华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猪肉丸子(加工日期:2019年5月10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20、泰安市泰山区范记驴油火烧店加工的熟牛头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13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21、泰安市泰山区金穗酒店加工的炸里脊(加工日期:2019年5月12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22、泰安市泰山区新华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猪头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14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23、泰安市泰山区百合居食府坊加工的熟猪皮冻(加工日期:2019年5月13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24、泰安市泰山区同福楼酒店加工的红烧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8日),检验结论为胭脂红项目不合格;

  25、泰安市泰山区远洁面馆采购的小白菜(购进日期:2019年5月15日),检验结论为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26、泰安市泰山区兴芳快餐店采购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19年5月9日),检验结论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27、泰安市泰山区远洁面馆采购的大众酱油 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19年3月27日),检验结论为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

  28、泰安市泰山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食堂采购的山口黄豆酱油 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19年3月4日),检验结论为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

  29、泰安市泰山区兴芳快餐店采购的大众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19年3月27日),检验结论为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

  一、前期处置情况

  2019年5月29日,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产品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

  1、泰安市泰山区泰和祥腊汁肉夹馍店自消的餐盘(自消日期:2019年5月7日),当事人自消的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泰安市泰山区珍玲珑餐厅自消的小碗(自消日期:2019年5月7日),当事人自消的小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3、泰安市泰山区明珠多禾馅饼店自消的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7日),当事人自消的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4、泰安市泰山区月明餐厅自消的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7日),当事人自消的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5、泰安市泰山区天翼乡下老家酒店自消的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9日),当事人自消的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6、泰安市泰山区大森林幼儿园自消的直径5cm碗(自消日期:2019年5月10日),当事人自消的直径5cm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7、泰安市中心医院接待中心食堂自消的筷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3日),当事人自消的筷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8、泰安市中心医院接待中心食堂自消的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3日),当事人自消的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9、山东鲁菜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普照寺路店自消的瓷勺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6日),当事人自消的瓷勺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0、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食堂自消的勺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5日),当事人自消的勺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1、泰安正元名饮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消的直径5cm盘子(自消日期:2019年5月16日),当事人自消的直径5cm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2、泰安市泰山区同泰小葱拌豆腐菜馆采购的腐竹(生产日期:2019年3月27日),当事人采购的腐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3、泰安市泰山区松源斋驴肉馆采购的腐竹(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日期:2019年3月22日),当事人采购的腐竹(非发酵性豆制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4、泰安市泰山区亮霞肉夹馍店加工的松菇炖鸡(加工日期:2019年5月8日),当事人加工的松菇炖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5、泰安市泰山区林泰水饺园加工的熟猪大肠(加工日期:2019年5月7日),当事人加工的熟猪大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6、泰安市泰山区品否餐饮服务中心加工的熟猪排骨(加工日期:2019年5月7日),当事人加工的熟猪排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7、泰安市泰山区同泰小葱拌豆腐菜馆加工的熟鸡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7日),当事人加工的熟鸡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8、泰安市泰山区小葛菜馆加工的熟猪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7日),当事人加工的熟猪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19、泰安市泰山区新华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猪肉丸子(加工日期:2019年5月10日),当事人加工的猪肉丸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0、泰安市泰山区范记驴油火烧店加工的熟牛头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13日),当事人加工的熟牛头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1、泰安市泰山区金穗酒店加工的炸里脊(加工日期:2019年5月12日),当事人加工的炸里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2、泰安市泰山区新华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猪头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14日),当事人加工的猪头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3、泰安市泰山区百合居食府坊加工的熟猪皮冻(加工日期:2019年5月13日),当事人加工的熟猪皮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4、泰安市泰山区同福楼酒店加工的红烧肉(加工日期:2019年5月8日),当事人加工的红烧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5、泰安市泰山区远洁面馆采购的小白菜(购进日期:2019年5月15日),当事人采购的小白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6、泰安市泰山区兴芳快餐店采购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19年5月9日),当事人采购的绿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7、泰安市泰山区远洁面馆采购的大众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19年3月27日),当事人采购的大众酱油(酿造酱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8、泰安市泰山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食堂采购的山口黄豆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19年3月4日),当事人采购的山口黄豆酱油(酿造酱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29、泰安市泰山区兴芳快餐店采购的大众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19年3月27日),当事人采购的大众酱油(酿造酱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

  二、被抽检企业(单位)整改情况

  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上述当事人在原有基础上,均在逐步完善落实本单位的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等制度。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