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电动车驾驶员除了挂牌 还要绷紧安全弦

2019-12-13 09:51:00 来源:中华泰山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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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3日讯 2019年3月,在东岳大街迎胜路路口附近,一名中年女子驾驶电动车沿东岳大街由西往东行驶,路遇信号灯为红灯状态,电动车驾驶员无视亮起的红灯,为贪图方便随意穿行机动车道,而由南向北行驶的汽车躲避不及,发生撞击。最终女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8年11月,在新泰市国土资源局路口附近,电动车驾驶员逆行闯红灯,撞上了由北向东左转弯的机动车。最终,电动车逆行闯红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以上两起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都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闯红灯、逆行、随意穿行机动车道,本就为了图个方便,节省一下时间,付出的却是沉重的代价,有时还会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殃及无辜。

  2019年6月,在东岳大街与望岳西路路口,一辆准备右转弯的电动车,为了躲避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操作不当,撞上了直行的公交车。万幸的是当时碰撞比较轻微,右转弯的电动车驾驶员伤势并无大碍。而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却驶离了现场。通过双方协商和调解,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了事故的主要责任,公交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除了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外,随意变道也是非机动车违法行驶行为中较为普遍的行为之一。

  2019年9月,在宁阳县县城文庙西路附近,发生一起车辆剐蹭事件,事发当时,电动三轮车正在左转车道内由北向南行驶,行驶中突然右转进入直行车道,与当时顺行的白色轿车发生剐蹭。据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刘某交代,他当时在路口准备直行,快到路口时发现自己正行驶在左转车道内,于是猛打方向,结果与后面直行的轿车发生了剐蹭。最终,刘某也为自己随意变道的后果付出了代价。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