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泰安频道 > 区县 > 正文

泰山区医疗保障局“五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战

2019-07-13 11: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泰安7月13日讯 泰山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工作各项决策指示,严格落实医保扶贫政策,把开展好扶贫工作当成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推进全区医保扶贫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多种渠道做好医保政策宣传。积极与扶贫办、财政、民政和卫健等部门联系沟通,认真摸清贫困人口底数,通过新媒体、点对点短信、政府门户网站和派发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医保扶贫政策,争取宣传最大化。

  进一步做好待遇拨付工作。在信息系统中,为全部参保贫困人员做好贫困人员标识,使这部分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达到大病标准的,在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提高大病补偿标准,即时享受到“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的医保扶贫报销待遇。

  严格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文件以及泰安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泰民〔2018〕35号)要求,区医保局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根据类别不同分别按照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剩余部分的70%、100%进行医疗救助。2018年8月31日我区全面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同步与辖区及周边24家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协议书,将最大程度上方便贫困人员就医报销。

  积极完善“一站式”结算服务。根据泰安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卫计委(2018年为卫计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健康扶贫特惠保险“一站式”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泰扶贫组办字〔2018〕28号),为了持续贯彻落实“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对于符合政策的人员门诊方面享受“两免两减半”,住院方面享受医疗机构5%减免、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之外,救助对象还可享受到医疗救助、商业补充险兜底的待遇,最大限度降低患者的个人承担费用,救助对象出院结算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最大程度减轻了救助对象的医疗负担,并且不需额外递交其他材料,真正实现“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

  大力抓好门诊慢病待遇落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泰医保发〔2019〕11号)文件规定(贫困人口申请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由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经治科室填写《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表》,本人只需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不再提供近期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就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申请办理。)简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的为贫困人口看病报销提供便利,并随时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通讯员 赵兴春 王磊)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