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肥城农商行涉违法行为 泰安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3万元处罚
鲁网泰安5月7日讯 (记者 周宁)5月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其中泰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银保监)罚字〔2019〕4号)显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机构金融许可证管理不到位违规违法行为。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泰安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3万元处罚。责任人张瑞民被给予警告处分。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单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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