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警方破获一起通过网络发送违法信息干扰他人生活案件
鲁网11月25日讯 记者从“泰安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10月份,违法嫌疑人王某通过QQ多次发送淫秽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警方抓获,王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被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泰安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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