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农商行违法被罚23万元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鲁网12月6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泰银罚字〔2019〕第8、9号)。内容显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肥城农商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处罚款23万元,并对1名直接责任人罚款1.45万元。
据了解,山东肥城农商行成立于2016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5亿人民币,刘贺磊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一大股东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各持9.90%比例股份。(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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