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近期尽量不要离泰!泰安市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发布

2020-07-23 17: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7月23日讯(记者 谢宜华)7月22日,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泰安市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受疫情影响,原定4月份进行的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至2020年8月1日至2日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泰安市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8月2日(每天7:00-20:00),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和《山东省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网址:http://www.sdzk.cn 。考生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若登录密码遗忘,可按提示找回,无法找回的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重置。

  3.泰安市设考点三个,考生根据准考证标注的考点名称和地址参加考试,可于7月31日下午17:00后熟悉考点考场。

  防疫须知

  1.为加强防疫管理,本次考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也可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准考证(网上打印)、《山东省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考试。注意每科考试均须提供《健康承诺书》,考生应提前备足。

  2.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严禁扎推聚集。自7月18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7月18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泰。

  3.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凡《健康承诺书》中有一项为“是”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居住社区(村居)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提前到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4.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在考点外候考及入场、离场等时段,必须时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管理。对不服从防疫管理,故意扎推聚集,扰乱考试秩序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有送考、陪考及无关人员,不得在考点大门外逗留、聚集。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查看本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入场考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考场和座号参加考试,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2.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考生入场时要进行严格细致的两次安全检查、人脸识别、体温检测等,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到场,以免耽误考试。

  除口罩、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书籍、纸张、手机以及各种通讯工具、手表、存储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均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不携带无关用品参加考试,防止个人物品丢失。

  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教考试[2009]1号)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的第一部分答题区,用2B铅笔将相应的信息点涂黑;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用黑色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第二部分答题区。答错位置或不在规定区域内作答的,不得分。

  考生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未按要求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和考生签名的考生,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考生应端正考风、文明应考,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我市考点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对考试过程实施全范围、全过程监控并录像,考试进行中和结束后均可通过视频录像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所有作弊考生的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国家和全省统一考试中,考生的作弊信息作为失信信息记入公民公共信用平台,一旦被记入,将对公民个人工作、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6.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凡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进入考场的,无论开机与否,一律判作弊,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国家教育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果违反,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7.暑假期间,部分考点学校进行路面、楼舍维修改造,请考生严格按照考点引导路线进出校园,加强防护,注意交通安全。

  咨询、举报电话

  欢迎广大考生举报涉考违法行为,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咨询、举报电话:8205425,电子邮箱:tazkzxzkk@163.com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和各项准备工作,查看考点考场,关注天气变化,交通安全出行,做好防暑降温,注意饮食卫生,以免影响考试。祝各位考生考试安全顺利,取得好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注:“健康申明”中有一项为“是”的,考生入场前须提供考前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