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法院严惩扰乱庭审行为 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鲁网7月10日讯 近日,肥城市法院新城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当事人与证人当庭互殴,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法官迅速平息事态发展,调取庭审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将事发经过向院领导汇报。
为严厉打击此类妨害诉讼活动的行为,维护庭审秩序,彰显司法权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性质、情节和后果,肥城市法院依法分别对涉事三人作出罚款10000元、1000元、500元的处罚决定。其中一名当事人不服决定申请复议,泰安中院审查认为其复议理由不能成立,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现涉事三人已主动缴纳了足额罚款。
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审判各类案件的重要场所,神圣、庄严、不可侵犯。在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都应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依法表达诉求,严禁任何破坏法庭秩序的行为。(通讯员 王海广 温洪丽)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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