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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司法局四项措施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2019-08-02 09: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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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安8月2日讯 今年以来,新泰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市法援中心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5件。 

  主动对接,协力推进。一是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市司法局与法院刑庭及时对接,多次沟通商议我市试点方案,针对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援助的内容制作“法律援助谈话记录”模板,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二是开展专题研讨。会同市法院、泰安律协新泰分会召开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研讨会,就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展开讨论,并形成共识。

  共建机制,确保实效。加强沟通协调,会同公、检、法机关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衔接配合机制,建立了信息互通和定期会商机制,形成了齐心协力、积极推动试点工作的良好局面。与市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新泰实际,着力从明确通知辩护案件的范围、确定工作衔接流程、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强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细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因地制宜,完善制度。一是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创新值班律师工作模式,采取固定值班与机动值班相结合的方式,在非固定值班日,由法援中心统筹调度律师开展值班工作。二是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顺利实施。三是明确案件衔接流程。一般刑事案件在开庭十五日前由市法院通知法援中心,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由市法院通知法援中心。法援中心于收到通知当日指派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在24小时内安排承办律师并反馈法援中心。

  强化管理,提升质量。一是规范业务工作。举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专题培训,学习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制定下发《新泰市法律援助业务工作规程》,督促律师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二是规范队伍管理。重组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明确法律援助服务团人员进入、退出和奖惩等机制,提升整体素质;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新泰市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通讯员 曹西伟)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