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企业上市可获市级奖励1000万元

2022-05-25 18: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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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5日讯 近日,泰安市印发《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支持泰安市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做大。根据该《实施意见》,泰安企业境内上市可获市级奖励1000万元。

  《实施意见》明确,对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总额1000万元奖励:即上市签约奖励100万元,申报首发辅导备案受理后奖励300万元,申报首发申请受理后奖励400万元,成功上市后奖励200万元。
  对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营主体和主要纳税在泰安),根据募集资金额度,募集资金在1亿元以下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奖励;募集资金1亿元(含)以上不足2亿元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奖励;募集资金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本地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上市或市域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至我市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促成泰安市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上市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据了解,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还有配套奖励政策。(通讯员 褚虎)
责任编辑:张斌